2021年9月24日,日本文部科学省颁布了新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设立标准,并通知了各县教育委员会。新特殊教育学校设立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在班级设置方面,设立标准规定幼儿园每班学生人数应为5人,小学和初中每班的学生人数不应超过6人,高中每班学生人数不应超过8人,虽然有意见称为了防止学生人数的上涨,应设置学生人数上限,但意见最终没被采纳。班级应分为视力障碍班、听力障碍班、智力障碍班、身体残疾班或体弱班。
在师资队伍方面,每班至少应有一名教师负责,并且学校应该根据学生数量配备相当数量的看护教师和其他负责照顾学生的工作人员,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需要配备实践助理。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也可以同时担任另一所学校的教师。为深化特殊教育学校与小学的合作,副校长和教务可以兼任。
在学校设施方面,教室(普通教室、特殊教室等,幼儿园则是托儿所和游戏室)、自由活动室、图书馆(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保健室、教职人员室。除了校舍和操场之外,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配备体育馆。如果在学校附近很难找到场地,可以使用附近学校的体育馆。并且应根据残疾的类型和程度、班级和学生的数量等,为特需学校提供必要类型和数量的教学设备和教学工具。
除部分条例,该特殊教育学校设立标准将于2022年4月生效,关于设施和设备的规定将于2023年的4月生效。现有的特殊教育学校将暂时不受新标准的约束,但应尽快达到规定的标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