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起,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标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20元/课时·人次,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线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并且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资料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总台记者 温晓 缪秋成 辜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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